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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138cn太阳集团官网本科生成绩管理办法

来源: 时间:2024-03-25 21:28:49 人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课程成绩管理,维护课程成绩的准确性、严肃性、科学性以及学院的正常教学管理秩序,保障学院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与学校《山西大同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同大教〔2017〕15号)、《山西大同大学本科生成绩管理办法》(同大教[2020]26号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ok138cn太阳集团官网本科生成绩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ok138cn太阳集团官网全日制本科生的成绩管理。


第二章 成绩考核

第三条 学生必须依照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完成全部课程和实践环节,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习实训、毕业展演等。

第四条 课程成绩包含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期末考核可采用笔试、小论文、舞台表演、演奏(唱)等不同方式进行。平时成绩包括出勤、课堂表现、课上笔记、期中小测验、课后实践等过程性评价项目。考核及记分方式在课程考核大纲中予以说明,任课教师在开课时告知学生。

第五条 学生成绩考核需注重过程性、形成性评价。原则上,平时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30%,期末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70%。各教研室可根据课程特点,在10%范围内调整平时成绩所占比例,开课两周内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通过后执行。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的课程,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改革力度,平时成绩可占总成绩的40%—70%。

第六条 成绩考核一般采用百分制或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计分制。五级分制换算成百分制成绩对应关系为:优-95,良-85,中-75,及格-60,不及格-50。

第七条 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以《山西大同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四条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第三章 成绩管理

第八条 学院各系及教研室是学生成绩管理主体。

第九条 学院各系及教研室对学生原始成绩记录以及成绩评定的过程材料应进行妥善保管。各系及教研室应在每学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内督促相关任课教师完成课程成绩的评定、录入和提交,并在确认无错漏情况下打印正式成绩单,由任课教师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由学院存档,并报教务处。

第十条 任课教师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成绩,应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备案。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提交课程成绩、影响学校正常教务管理秩序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四章 成绩记载

第十一条 缺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以“0”分记;毕业展演没有完成阶段任务者或教务部门抽检不合格者,不得进行下一阶段任务,成绩以“不合格”计。并在成绩管理系统“未通过原因”栏中注明“取消考试资格”。

第十二条 学生缺考、旷考,该课程成绩以“0”分计,并在成绩管理系统“未通过原因”栏中注明“缺考/旷考”。

第十三条 学生在考试中违纪作弊,该课程成绩以“0”分计,并在成绩管理系统“未通过原因”栏中注明“违纪”。

第十四条 享有免修课程资格者,本人需填写《山西大同大学课程免修申请表》, 按相关程序申请免修,课程成绩按等级制“良好”记,并获得相应学分。

第十五条 学院在完成阅卷、复查,核实无误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成绩

第十六条 创新创业学分写实性记入成绩档案,记学分不记成绩。

第十七条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成绩。


第五章 成绩更正

第十八条 成绩提交教务管理系统后原则上不得更改。

第十九条 因输入成绩操作失误导致成绩错误的,任课教师填写《山西大同大学本科生成绩更正审批表》,经过学院、教务处审核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按程序更正。

第二十条 学生对存档成绩有异议者,应在下学期开学两周内,向学院提出查阅试卷的申请。学院成立复议工作组确系教师评判有误的,学院应签报教务处更正。其他时间,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第六章 成绩单管理

第二十一条 在校生成绩单由教务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学院审核。学院领导签字盖章为有效成绩单,用于学生评优、入党、评定奖学金等校内事宜。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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