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ok138cn太阳(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ok138cn太阳集团官网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

来源: 时间:2024-08-12 00:25:07 人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保证学院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与特色的纲领性文件,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根本遵循,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及落实人才培养过程及其他环节的基本依据。其制(修)订、执行和变更是高等院校最重要的教学立法和执法活动之一,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和规范进行。

第二条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高〔2019〕6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晋教高〔201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管理,结合ok138cn太阳集团官网专业特色及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 培养方案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对人才培养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进行研究与论证,审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学校教务部的指导下,出台修订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组织相关专业专家论证审议培养方案,检查、验收学院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第四条 学院负责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学院根据学校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安排系主任(专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培养方案的制(修)订、论证、执行、评价、反馈,并根据实际提出培养方案变更申请。


第三章 制订与修订

第五条 基本遵循

(一)把握政治方向。坚持人才培养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明确“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落实国家要求。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家、地区经济和社会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落实国家教育相关政策和改革要求。

(三)对接行业需求。通过多种渠道了解行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明确学院各专业人才在专业技能、能力培养、价值塑造、综合素养上应达到的要求,使专业培养目标对接行业发展需求。

(四)落实专业标准。按照学校定位和各专业培养目标,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基本要求,以岗位胜任力为重点,以各类教育的专业认证标准为努力方向,制定符合应用型人才需求的本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使课程体系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毕业要求支撑培养目标的实现使本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不断提高。

(五)促进学生发展。以促进学生的发展为中心,将满足学生学习需要、促进学生发展、支持学生全面成长作为核心追求。在制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课程大纲等过程中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

(六)强化实践训练。完善实践培养体系,适度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各类专业实践教学必要的学分(学时)。推进实践教学与科研课题相结合的新模式,强化学生科研和创业实践训练。

(七)保持相对稳定。人才培养方案每四年修订一次,必须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改。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培养方案的,需严格按照程序报批,未按规定报批、擅自变更培养方案者,按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第六条 主要内容包括专业简介、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学期与学制、毕业学分与授予学位、核心课程、主要实验及实践教学要求、课程体系与学分分布等内容,具体以学校下发的指导意见为准。

第七条 参与人员由系主任(专业负责人)负责主持制(修)订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与人员包括本专业所有教师、用人单位代表、同行专家、毕业生代表、高年级在校学生代表等利益相关方人员。

第八条 制(修)订程序

(一)学院根据学校教务部提出制(修)订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以教学会议形式传达下发到教学系与教研室

(二)学院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按下列程序负责组织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制(修)订:

1、明确人才培养需求。采取向毕业学生、用人单位、发放调查问卷、组织座谈、实地访谈等形式,充分了解行业、用人单位对本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

2、科学确定培养目标。根据社会经济转型和产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结合学办学特色和办学定位。科学确定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3、精心制定毕业要求。根据培养目标精心制定毕业要求,毕业要求应满足“明确、公开、可衡量、可支撑”的要求,既支撑专业培养目标,又体现专业特色;

4、合理构建课程体系。根据毕业要求构建课程体系,使建立的课程体系能够支撑全部毕业要求,每门课程能够实现其在课程体系中的作用。

(三)各专业制(修)订的培养方案要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在校学生、校友、行业代表及校内外教育专家的意见,充分论证,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学院将各专业培养方案论证报告、修订说明与培养方案提交教务处。

(四)通过教务组织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校内外专家对各学院提交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并将专家修改意见反馈专业所在学院,学院对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学院党政议事规则的要求形成定稿,通过后实施。

(五)各专业依据培养方案,以教学系教研室或课程组为单位,制(修)订课程大纲。课程大纲是证明课程体系能否支持毕业要求的重要证据,在构建课程体系后,通过课程大纲的设计和落实,使课程教学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

(六)新增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按本规定程序组织论证,通过后执行。

第九条 异动变更

(一)变更类型。人才培养方案的变更类型分微调、局部调整两类。微调内容仅限于调整课程学期,局部调整限于个别非核心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课程内容(含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等。

(二)变更时间。培养方案变更由学院提出申请,原则上每年受理一次微调申请(每年5 月),每两年可以对方案进行一次局部调整。

(三)变更程序

1、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 根据实际情况,向学院提出变更培养方案申请;

2、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将变更后的培养方案提交院学术委员会论证,形成审议意见;

3、学院充分论证并通过后,向学校教务提交《山西大同大学人才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4、教务同意变更培养方案,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执行与评价

第十条 执行要求

(一)培养方案具有权威性、严肃性和稳定性,经学校批准同意执行的培养方案,由教务和学院负责组织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和拒绝执行。

(二)学院按学校有关规定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每学期教学计划的维护工作,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认真核对各门课程排课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安排表报送、编辑开课任务书,以及课表发放等工作。

(三)在实施培养方案的过程中,学院通过学生座谈会、教学检查、课堂教学质量评估、领导听课、教学督导等方式,加强质量监控。

第十一条 评价要求

(一)评价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国家相关政策和改革需求、学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专业目标定位,以及国内外的专业发展趋势与需求,国家、区域、行业和用人单位等利益相关群体的现实需求。

(二)评价内容。定期对培养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包括培养目标的合理性、毕业要求的合理性和课程体系的合理性。

(三)评价责任人和参与人员。培养方案合理性评价的责任人为系主任(专业负责人),组织本专业学生、教师、学院教学督导、学院管理人员、学校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生实习实践单位、校外专家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参与评价。

(四)评价方法。评价前需确认采用的评价方法的合理性。具体评价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反思自查、调研分析、咨询研讨、交流研讨、问卷调查、访谈调查、座谈会等。

(五)评价记录。包括评价内容、评价依据、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结果等。要求评价记录完整、可追踪。

(六) 评价结果及应用。各专业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价报告,评价记录和评价报告由学院存档保。评价结果是培养方案修订、异动、变更的重要依据。


XML 地图